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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在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切实提升“四种能力”

基层干部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最终落实者和践行者,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基层干部要切实提升“四种能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深入、更加有效。

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开展排查小隐患、控制小苗头、调处小纠纷、提供小服务、解决小困难、整治小环境“六小微治理活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信息奖励、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调、检调、警调、政调、访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大对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现和培育民间调解能手,壮大调解力量,增强调解实效。大力推广“互联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经验,积极运用“网上调解”“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新方式,探索将线下纠纷解决模式搬到线上,让群众不出门就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优化网格设置,科学划分网格,将城市社区网格划小到楼宇单元,将农村网格划小到组寨,实施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网格管理人员职责,在重点履行现有职能的同时,承接相关公共服务,促使网格成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细胞。健全网格员选任和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发现处置事件的能力。完善网格员考评激励机制,根据问题发现率、走访户数等指标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建立由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等组成的网格管理团队,吸引相关部门下沉力量参与,建立组团服务模式,健全联动配合机制,做到专兼职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力。

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排查整治影响基层公共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围绕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重点物品,繁华街区、景区、医院、学校、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缠访闹访等重点人员,铁路、供电、供气、供油、供水等重要基础设施,旅馆业、废旧收购业、娱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及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强化风险隐患的滚动排查、持续整治、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完善适时检测、信息共享、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等机制,切实提高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管理的能力。

提升智能化实战应用能力。加强科技保障,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工作,进一步优化点位布局,分级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建立视频监控与巡逻防控、情报研判、应急处置等相结合的实战应用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采集,推进部分数据融合、网络互联、平台互通,健全数据、研判、指挥、行动“一体化”机制,实现数据引领下精准指挥、精准行动。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引导广大居民在网络上参与公共事务。(作者:贺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