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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州市:一个有温度的检察官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唐倩工作侧记

“帮教管护措施并非一成不变,也非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我们要做个有温度的检察官,方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这是唐倩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座右铭,也是激励着她不断前进的初心。

唐倩,盘州市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2011年11月,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六盘水市率先成立,唐倩被任命为科室负责人,8年来,她在没有任何先例可循的情况下,用心血,用智慧,不断探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检工作开展的新路子,不断为盘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理念靠前,创新预防帮教

“孩子们是未来,是希望,未检工作决不能单纯的就案办案,必须重在预防。”唐倩常这样要求科室的同事们。

唐倩将未检职能从传统的“逋诉交叉”拓展为“捕诉监防救”一体,主持制定《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实施规则》、《合适成年人到场细则》等制度规范7项,并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扎根于心。

通过熬了无数个夜晚和牺牲了无数个周末,她主持制定了诉前考察教育和回访帮教制度,以让涉法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很好的帮教。2016年至2018年,在唐倩指导及亲自办理的未检案件中,三年不捕率分别为59.49%、46.83%、39.74%;不诉率分别为36.23%、39.51%、38.04%。

温情升华,“他们”重获新生

“唐科长总是怀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真诚,始终以一颗慈母心去关爱一个个孩子,让他们重获温暖,重获新生。”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的小张介绍道。

唐倩通过调研发现,涉罪未成年人一般都具有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与父母缺乏沟通不畅等特点,于是她总结提炼了因案施教、亲情感化、亲子约谈等工作方法。

在接待、提讯、庭审等环节,她始终做到寓教于审,积极采取心理疏导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提出告诫和希望,以法律的威严和自身的真情感化帮助他们。同时,考虑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她常常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约谈交流,结合办案经验讲述家庭教育方式和亲子关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借助道德之光、法律之力、父母之爱为涉罪青少年进行心灵上的洗礼。

为了使青少年犯罪预防制度化、长效化,她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2013年协调成立了贵州省首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2014年依托盘县阳光学校成立了贵州省首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观护基地,积极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条件,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爱心下沉,共沐阳光温暖

唐倩,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也是很多孩子的“母亲”,看到留守儿童一双双渴望的眼睛,看到一桩桩性侵幼女案件的发生,她十分痛心,更加觉得自己作为未检干警必须肩负起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温暖,带去阳光,让她们学会保护自己,她组织干警开展了“温暖陪伴·点亮梦想”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关爱贫困家庭儿童的“连心桥-凉都行·盘州游”公益活动,同时从2016开始,在六一儿童节之际,她组织女检察官深入盘州市乡镇偏远中小学,开展“守护花蕾·阳光成长”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为孩子们送去儿童节礼物的同时,也为她们送去安全保护的知识,切实提升留守女童预防性侵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迄今为止这一活动已近开展了四年,四年来,不管再忙、再累她都会亲自带领未检部干警到各个乡镇的偏远学校开展这一活动。

“感谢您,代表咱们检察院,于2017年5月31日,在关口小学四年级教室,给咱们边远地区的孩子们上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一课!孩子们反响最好,特要求我联系到您,表达他们发自内心深处最真挚的感谢,你教会了他们从未接受到的,也是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谢谢您!”这是盘州市盘关镇关口小学校长何维友2017年6月2日发给唐倩的一条短信。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近年来,她带领未检科先后荣获了盘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她本人也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全市五一巾帼标兵等荣誉。2016年,未检科以及唐倩本人因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绩突出,被最高检通报表扬;2017年12月唐倩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唐倩正一如既往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检察工作,砥砺奋进,继续前行,践行人民检察官的使命。(作者:余成飞、解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