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多彩贵州>

贵州省福泉市信访局“三举措”强化初信初访办理

为进一步加强福泉市信访工作,狠抓初信初访的办理与落实,突出治理重信重访问题,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贵州省福泉市信访局通过“三项”举措,强化初信初访办理,提升群众满意度,着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强化信访矛盾纠纷访前调解。针对群众首次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矛盾纠纷事项,该局信访接待中心及时询问,理清反映事项内容并做好登记。对于有可调解空间的事项,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或事权单位取得联系,通过组织“面对面”对话协调,或是约定时间到实地开展调查处理等方式进行访前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进行化解。2020年以来,福泉市信访局已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访前调解136件,化解131件,访前调解成功率为96.32%。

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落实。福泉市信访局对群众首次以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说明情况,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无调解可能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案件进行转办,明确责任办理单位和办理的时限,确保案件及时办理。2020年以来,福泉市共接待群众来访1062批(次)5914人(次),均按照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相关要求给予接待办理。  

强化案件跟踪调处督查督办。福泉市信访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对于上级交办的案件,建立及时交办、及时催办、定期督查、专题业务辅导、协助案件办理等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限时办理。对于即将到期还未办结的案件,通过电话、发函、实地督办等形式,在规定时限内督促事权单位办理完结;对于化解难度大的信访事项,由市信访局选派矛盾纠纷调处经验丰富的干部,指导协助事权单位开展案件办理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案结事了。2020年以来,福泉市共收到上级转(交)办118件,期限内办理中8件,按期办结率93.22%,群众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满意度不断提升。(作者: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