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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工作中党组织要过“三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换届工作中,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切实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选任标准,严明程序步骤,严密组织选举,把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贯穿于换届全过程,确保换届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党管干部,必须选贤任能。”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笔者认为党组织要过“三关”:

一、过干部选任工作关。在过去的换届选举中,一些部门和单位在选任工作导向上出现严重问题,搞任人唯亲、权钱交易、钱色交易;有的拉帮结伙,跑官卖官;有的将工人身份的职工提拔到公务员领导岗位上。这些部门和单位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严重影响了政治生态建设,严重影响了改革发展大业。这种不良现象关系着人心向背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这种不良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后果不堪设想。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全新课题。必须要突出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把握全局,引领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任人唯贤,将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选用起来。要严把干部选任工作关,大力匡正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任人唯亲、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拉帮结派、跑官要官等问题,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为做好干部选任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过工作程序规定关。要杜绝任人唯亲、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要讲政治,顾大局,讲规矩,按程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把工作程序规定关,在严格的程序下按照流程运行,才能保证干部选任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所以,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把干部选任资格条件关,坚决不提拔任用不具备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基本资格者。对于因工作特殊需要而符合破格提拔条件者,要优先破格提拔,但是绝不能将“破格”变成“出格”,绝不能打着“破格”的幌子,将庸人、懒人提拔起来,更不能变相出现任人唯亲、任人唯钱、任人唯色等不良现象。在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前谈话、任职等各个环节,党组织都要切实履行相应职责,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把好每一道关口,使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和体现在选人用人的全过程之中。

三、过执行工作纪律关。干部选任工作要有纪律作为保障,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严把执行工作纪律关,就要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干部选任工作“十不准”纪律要求及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提出的相关换届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和执行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有力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突出问题,坚决执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不研究档案审核和个人报告事项核查不过关者,坚决不审议规定程序没有走完者。要全面推行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制度,严格监督选人用人问题,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纪律落到实处。对于不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纪律者,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组织只有过“三关”,才能确保换届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才能把那些党和人民真正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出来和用起来,从而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作者: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