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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公安分局联合多家单位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七星关区客运市场监管,维护客运行业良好的经营环境,10月30日至31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联合七星关区交通运输局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服务中心)临时抽调持证执法人员组成毕节市交通运输异地交叉综合执法行动工作组,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区域分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车辆,并进一步加强对营运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有效规范营运车辆经营行为。

“没有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你这就是非法营运,会危害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你的行为要不得。”10月31日,在洪山路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查获一辆号牌为贵F****5涉嫌“非法营运”的小轿车,执法人员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调查取证,司机与乘客互不认识,该车司机通过路边揽客和电话预约的方式接到乘客,并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每人10元的乘车费用。由于司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扣车辆,目前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截至10月30日,七星关区十二个执法中队出动人次135人,出动车辆29辆,暂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29辆。七星关公安分局共出动民警300余人、车辆21辆,有效净化了交通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运管部门对非法运营进行常态化整治,对于执法期间遇到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切实维护好治安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党委委员周盛表示。

“非法营运”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侵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它对乘客自身的安全和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潜在危险。

据七星关区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介绍,“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营运的行为。对该行为,《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六十一条规定如下: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的,可以暂扣车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车辆。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公共交通经营许可在车辆上使用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等的,没收其使用的顶灯、计价器、服务标志等。

七星关区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群众,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纠纷,赔付工作难以保障。特别是现在正处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同时提醒广大车主,非法营运要不得,不法之财不可取,心存侥幸逃不过。


(作者:七星关公安)